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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市场构成的三要素包括(岳春阳)

可以交换的商品(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服务、各种商业化的资源要素);提供商品的卖方(商品必须由其所有者在市场上用其他商品交换);有商品需求的购买者(以购买者为代表的市场需求是决定商品交换能否实现的基本因素)。

1.可供交换的商品

这里的商品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服务以及各种商业化的资源要素,如资本、技术、信息、土地、劳动力等。市场的基本活动是商品交换,发生的经济联系也是以商品的购买或销售为基础的。因此,拥有一定数量的可交换商品是市场存在的物质基础,也是市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有可以交换的商品,市场就不存在。

2.提供货物的卖方

商品不能自己与市场上的其他商品交换,而必须由其所有者,即卖方带到市场上。在市场上,商品所有者通过特定的商品交换来反映自己的经济利益和需求。因此,卖方或商品所有者成为向市场提供一定数量商品的代表,成为市场供求的供给方面的基本市场成分。

3.有商品需求的买家

卖方在向市场提供一定数量的商品后,必须找到既有需求又有支付能力的买方,否则商品交换就无法完成,市场就不复存在。因此,买方代表的市场需求是决定商品交换能否实现的基本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