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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2019福建高考改革方案公布 你需要了解的都在这(梁羽辉)

为全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实习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郑民〔2016〕20号)的要求,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人才培养选拔规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决扭转只分只进的不科学教育评价取向。为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根据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0年将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1年实施新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考模式,完善促进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监督有力的高考制度和机制。

二.主要任务

1.完善普通高中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自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拔考试。资格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与艺术等14个科目,选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高校的人才选拔要求,从以上科目中选择三门科目。

(2)考生。普通高中学生要求参加学历层次资格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也要参加选考;参加统一高考的其他学校的学生和社会工作者只能参加选择性考试。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高中课程标准(包括学业质量要求)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坚持道德修养,科学设计命题内容,注重对必要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核心价值的考查,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十个资格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个选考科目采用笔试闭卷笔试,信息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计算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四个资格考试有单独的实验。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是科目技能或识字测试。

(5)考试时间和次数。高中各科资格考试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省级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原则上不超过四科,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参加资格考试。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间未通过相关科目资格考试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然不及格的,可以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报考补考。

选拔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之后,仅限当年报考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计入高校招生总成绩的选考成绩只在当年有效。如果考生再次参加高考,可以更换三个选考科目。

(6)成果的评价和利用。每次资格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呈现合格和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资格考试各科(包括操作考试项目)合格成绩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际操作)原始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选考科目各满分为100分。物理和历史以原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的分数以年级转换分的形式呈现。

2.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制度,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五个维度。

(2)评价管理。高中要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学生全部入学后,学校必须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综合素质测评信息账户,能够客观、真实、简洁、有效地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诚信问责制度,严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3)评价和使用。高等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特点、人才培养要求和招生规定,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其使用方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客观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评价结果是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2)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自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新生以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资格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分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德育、专业基础知识。

(2)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在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中等职业学生)需参加学历层次资格考试。分级考试由学生选择。高中其他学校的学生和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3)考试内容。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高校人才培养要求。坚持道德修养,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强化基础性、综合性、当代性和实践性,全面考核学生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重点考核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法。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及专业基础知识资格考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级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笔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职业技能资格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信息综合培训平台应用。

(5)考试时间。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安排在高一下学期,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安排在高二下学期,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高三上学期。

(6)成果的评价和利用。

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德育、语文、数学、英语满分2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分记录,以成绩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E不合格),是评价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等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级考试总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记入原成绩,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成绩是高职院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

2.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德、智、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等。

(2)评价管理。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信息管理平台上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过程性评价和毕业综合评价进行。

(3)评价和使用。综合素质毕业总分由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和能力素质分组成。是学生以综合素质毕业的必要条件。高职院校在招生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是招生的重要参考。

(3)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普通高校的考试招生主要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

1 .考试科目、内容、时间和成绩

(1)学科设置。自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是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不考虑文理。选考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科目。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统一高考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选修科目每年6月举行。外语学科考试由听力和笔试组成,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3)考试成绩。高校招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统考科目和三个选考科目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满分为150分,选考科目满分为100分。物理和历史成绩采用原始成绩计入高校招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的成绩按照换算规则换算后计入高校招生总成绩,年级换算的打分办法另行公布。

2.选修科目要求。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和专业基础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选题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改革高校招生方式。从2021年起,按照物理学科和历史学科相结合,划分招生计划,分科划线,单独录取备案。高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以及考生自主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的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选出最佳考生。本科院校实行“专科+专业群”平行志愿档案录取模式。高职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模式。

(4)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主要以高职院校招生为基础,是高职院校招生的主要渠道。2020年以来,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离,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职教育入学考试。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根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选择最佳人选。

录取分数线为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300分,专业基础知识250分,职业技能考试200分。

2.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根据普通高中资格考试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进行选拔。

录取总分750,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50分(原则上按照普通高中水平试卷上100分的1:1.5比例折算),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占100分。

三.保障措施[/s2/]

(1)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是科学选拔人才、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省级建立高考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高考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制度设计,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大教育、编办、人社、财政、公安、宣传、保密等部门的协调力度,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条件保障

各级政府,在组织、制度、人员、资金等方面。,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提供有力条件,抓紧落实城乡普通高中教学管理人员编制统一标准,根据高中教育发展和考试改革要求,充分做好高中可能出现的师资、教室、场地、教学设备等资源短缺的准备,增强学校课程实施的基本能力;要努力搭建区域资源共享平台,解决资源不平衡问题,满足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学校基本需求。普通高中应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机制,主动出击,深度挖掘潜力,科学协调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的需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队伍专业建设,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确保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

(3)加强工作落实

省教育厅修订完善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组织管理制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查处信用不端行为,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开公平。高校应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招生主体作用,科学设定招生专业的选题要求,规范招生管理,完善自律机制,创新招生管理模式,探索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选拔培养质量。各高中应完善教学组织管理,建立选课、走读班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发展和选课的指导,完善教学监督和评价体系,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的管理和使用,提供真实有效的评价信息。

(4)加强宣传服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政策、法规和要求的宣传、解释和培训,使社会各界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改革方案,给予考生和社会明确、稳定的期望,凝聚社会共识,夯实改革基础。要创新咨询服务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积极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