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有哪些
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证体检;对老师的听力也有一定的要求。双眼视力不应低于4.5,双耳听力应在3米以内;色觉正常,清晰度清晰。
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
1.有精神病、癫痫、癔症病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传染病。
4.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和食品科学。
5.严重口吃,发音不清,声音持续嘶哑,丧失声音,口腔有阻碍发音的生理缺陷。
6.双耳听力不足2米。双耳听力不足3米,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完全失聪,不适合从事学前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
7.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从事化学和食品科学相关的教学工作。
8.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
9.色觉异常者不宜从事化学、生物等教学。以颜色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
10.面部大面积(3×3 cm)有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等,严重影响面部(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术后后遗症、一目失明、先天性或获得性五官畸形等。).
11、步态跛行、脊柱侧凸、驼背、脊柱、四肢有明显残疾以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畸形、畸形、功能障碍。
12、脊柱侧凸大于4厘米,下肢长于5厘米,胸部明显畸形,主要器官(心、肺、肝、脾、肾、胃肠等。)都做过大手术,或者男性身高不足170 cm,女性身高不足160 cm,不适合体育教学。
13、下肢严重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手术治愈的除外)。
14、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骨关节疾病,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并发症。
15、恶性肿瘤、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疾病(单纯性缺铁性贫血除外)和严重器质性疾病或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炎等。).
16、特殊教育教师,其身体条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委酌情决定。
17.未纳入体检标准,有其他疾病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生理缺陷者,是否认为体检合格,由北京市教委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下列条件不符合教师资格证体检
1、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愈的除外)、频发早搏、心电图异常、心肌病等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高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次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而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
3.肝功能异常的慢性肝炎患者(肝炎病原体携带者,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体携带者或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呈阳性的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
4、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性缺铁性贫血除外)。
5.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到两年。
6.癫痫、精神病、癔症、夜病患者。
7、肺切除多叶,肺不张多叶。
8、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9.青光眼、视网膜和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疾病除外)。
10、色盲、色弱,报考幼师资格。
11、双耳听力在2米以内,或戴助听器双耳听力小于5米。
12.口吃、发音不清、声音嘶哑严重、声带病变、重度慢性咽喉炎,或口腔、耳鼻喉科疾病中妨碍发音、影响教学的生理缺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