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岳春阳)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是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和报告火警的义务。所有单位和成年人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学校及相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培训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对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