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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书记员是负责做什么的(李傲)

法院书记员是干什么的?工作内容有哪些?工作要求是什么?想了解相关内容的各位朋友,以下是边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内容,了解一下文员这个岗位。

职员是做什么的

各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由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法庭的记录工作,处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事项,如审判准备工作、保存证据、整理档案、处理文书、司法统计、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协助法官调查和宣传政策法规等。

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监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司法活动;协助审查员(助理审查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事务;负责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档案等相关事宜;配合检察官(助理检察官)在法庭上记录抗议。

职员的资格

作为文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身体健康,至少18岁;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备从事文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大专以上学历。

职员的就业前景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肩负重任的法官当然重要,但书记员的地位同样重要,不容小觑。法院审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可以说,法院书记员的素质和工作直接影响案件的质量。文员是比较稳定的工作,工作压力不大,工作发展前景也不大,适合需要稳定低压工作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