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危害健康的疾病,但尚未治愈的,申请人不能取得健康证明。
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菌痢)、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接触性皮肤病、皮肤病、严重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人员,不能取得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