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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必须专业对口吗

特岗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失业的往届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特岗教师的基本要求需要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h/】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表现良好(无业),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符合教师资格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初中教师学历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身体状况。身体条件符合当地要求,能适应岗位设置地区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特岗教师招聘信息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6月发布。经过考试、培训等一系列招聘程序后,9月前到指定的中小学报到,正式上岗。

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殊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在特殊岗位上成绩突出、表现突出的教师,应当给予表彰;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辞退,并相应取消其享有的相关待遇。在就业期间,特殊岗位教师的户口可以留在原籍,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迁入就业的市县;档案关系移交给教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