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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的写作要求是什么(李傲)

信头通常使用只标识签发机构名称而不标注“文件”字样的信函类型。需要注明签发机关、理由和语言类型,语言类型应注明是信函还是回复。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信的原因、信的事项和结尾词。

信的开头简要说明原因和目的,回复以引用的日期、符号或信的标题开头。

对于事项,在发函时需要明确通知、询问、协商或请求的内容。事项要明确具体,语气要委婉诚恳。提出要求的时候,要给对方留有余地,不要去顶撞别人,有时候可以写出自己的观点和方案,供对方选择参考;回复明确回答了信中提出的问题,避免歧义和答非所问。

对于结尾部分,信一般以“期待回复”、“请回复”、“请回复研究信”结尾;在回复中,常使用“特此回复”等结语,结尾词可能不写。在公函的结束语中,一般不使用“在此致敬”、“祝工作顺利”等问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