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职责范围(李傲)
卫生监督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和其他监督。其中,卫生行政许可包括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接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卫生监督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和卫生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医疗卫生监督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和医疗废物处置的执行情况,采供血活动的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违法行为的查处。
其他职责包括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和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收集、核实和报告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