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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李傲)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旨在鼓励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大专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步,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颁发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出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核意见,向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预算。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向所属高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预算。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和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相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后,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中央高校评估结果上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估结果逐级上报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将于11月15日前给予正式答复。

高校将在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向获奖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并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和条件

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级(含二级)以上学生(含高等职业教育和第二学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