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负责履行职责、处理突发事件、打击恐怖主义、参与和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等。,并在战时配合解放军进行防御作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公安部领导的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公安边防、消防、保安部队组成,负责执行国家下达的内卫任务。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的职能属性保持不变,不纳入解放军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