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岳春阳)
申请人必须符合取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的条件;取得硕士或学士学位后,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5年,从事经济工作3年;取得学士学位后,取得非金融类中级资格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工作5年。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2.取得硕士或学士学位后,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5年,从事经济工作3年;
3.取得学士学位后,取得非金融类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4.取得学士学位后,取得非金融类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5.取得硕士或学士学位后,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3年,从事经济工作3年;或者取得大专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以上行业标准和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发表作品,独立写作5万字以上;
6.具有大专学历或大专学历满10年,工作满20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二)取得非金融类中级资格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工作5年;
(三)取得非财经类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7、已取得非财务从业资格,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