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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具体情况(郭芷豪)

国务院决定分阶段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具体是什么情况?以下是国务院决定分阶段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内容汇编,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国务院决定分阶段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阶段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的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的各省,2-6月中小企业可免上述三项费用,2-4月大企业减半征收。

湖北省2月至6月可豁免各类投保企业。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员工因疫情未能偿还的公积金贷款不会逾期。

国务院会议确定的其他社会统筹措施

要特别注意稳定就业这个首要任务。抓紧引进科学分类和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引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取消不必要的存款。加快实施现有的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重点群体定向就业。通过跨地区点对点劳动合作等有序组织农民工返乡就业,除疫情严重、扩散风险高的地区外,要坚决纠正限制农民工返乡就业的不合理规定。把扶贫和地方建设结合起来,支持农民工就近就业。抓紧制定高校毕业生延期就业登记计划,加大网上招聘力度。支持企业适应群众在线消费需求,增加灵活就业岗位。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就业主体,要抓紧研究出台扶持政策。

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发展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利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