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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男童被遗校车内离世 接送老师等3人被刑拘(李佩媛)

据了解,5月30日,万宁市大茂金摇篮幼儿园一名4.5岁男童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工作人员发现时已昏迷。然后男孩被送到海南儿童医院急救。6月2日9时12分,《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昏迷男孩的父亲周先生处获悉,男孩因抢救无效已永远离开人世。

那个男孩死在校车上的原因是什么

5月30日,海南万宁一辆校车上被遗忘的4岁半男孩,触动了所有人的心。据了解,5月30日,万宁市大茂金摇篮幼儿园一名4.5岁男童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工作人员发现时已昏迷。然后男孩被送到海南儿童医院急救。

6月2日9时12分,《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昏迷男孩的父亲周先生处获悉,男孩因抢救无效已永远离开人世。

据南海网客户5月31日报道,30日下午4时,万宁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介入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幼儿园园长张某某、班主任林某某、班车老师傅某某、班车司机文某某立案侦查,并已将傅某某、文某某、林某某刑事拘留。因为张某某怀孕8个月,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谁对校车上一个男孩的死亡负责

律师声明:上幼儿园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从父母送孩子上幼儿园的那一刻起就有保护和管理的责任。

接送老师、校车司机、班主任均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最低标准是“三年以下”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义务造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