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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的特点是什么(李傲)

公共关系有六个特点,即以公众为对象,以信誉为目标,以互惠为原则,以长远为方针,以真诚为信条,以沟通为手段。公共关系是指一个组织为了改善与公众的关系,促进公众对组织的理解、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促进商品销售的一系列公共活动。

以公众为对象:公共关系是某个社会组织与其相关公众之间的关系。社会组织要生存和发展,必须着眼于自己的公众。公共关系活动的策划者和实施者必须始终坚持公共利益的导向。

以口碑为目标:塑造形象是公关的核心问题。组织形象有两个基本目标,即知名度和美誉度。所谓知名度,是指一个组织被公众了解和理解的程度,以及社会影响力的广度和深度。所谓声誉,是指一个组织获得公众信任和赞扬的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的美丑优劣。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是公共关系活动的根本目的。

以互惠为原则:公关是建立在一定的利益基础上的。如果一个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相关组织和公众的长期支持与合作,就必须坚持互惠原则,既要实现组织的目标,又要造福公众。

以长远为方针:一个社会组织要想给公众留下不可磨灭的组织形象,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经过长期的、有计划的、有目的的努力。

以诚为本:实事求是是公关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社会组织必须为自己塑造一个诚实的形象,以赢得公众的信任。真心,石头是开的;真诚能移山;热情可以成就一切;真诚能产生最大的说服力。只有真诚才能赢得合作。

传播作为手段:没有传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就不存在,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就不会产生,互利就不会实现。只有双向沟通的过程,才是公关的完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