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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生资助政策最新公布【从幼儿园到研究生】(刘美娟)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涵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在下面的小系列中,我们将梳理从幼儿园到研究生的学生资助政策,供大家参考!

教育阶段大专生资助政策

“奖、贷、勤、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01

国家奖学金

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个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

02

国家努力奖学金

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较差的专科生进行奖励和补助,费用为每个学生每年5000元。

03

国家拨款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04

国家助学贷款

政府主导,金融机构为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个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学习期间,所有利息将由财务支付。

05

国家对基层就业的补贴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个学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补偿由地方政府参照中央政策制定实施。

06

兵役国家教育援助

国家对被征集服义务兵役和被征集为士官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者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在校大学生(含大一新生)在服义务兵役前就读,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休后自愿返校或入学的,免交学费。退役一年以上且已被高校录取的退役士兵,减免学费。补助标准不高于每个学生每年8000元。

07

师范生公共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不需要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也可以领取生活费补贴。对教学感兴趣,符合非师范专业要求的优秀学生,可在招生两年内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将退还学费和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贴。其他高校的教师专业可以参考其所在高校的相关政策。

08

新生入学补贴计划

中西部地区特殊经济困难家庭的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入学资助计划,解决交通费用和短期生活费。在本省高校就读的大一新生每人500元,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大一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以咨询当地县教育部门。

09

在大学学习期间做兼职

学生在学习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10

其他筹资政策和措施

■绿色通道。家庭有特殊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果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报名期间先通过高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进入学校后,高校的资助部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认定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提供资助。

■学费减免。公立高校中有特殊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特殊照顾家庭子女等。,可以获得学费减免资助。具体办法由高等学校制定。

■辅助措施。高等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对暂时有困难的学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等。

研究生教育资助政策

充分享受专科生政策,奖学金标准更高。

01

国家奖学金

奖励优秀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人,每名学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人,每年3万元。

02

学术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的覆盖范围、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方法由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国家同期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60%。

03

国家拨款

资助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04

“三助”岗位津贴

为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研究资助、助教、管理资助),并提供“三助”津贴。

05

其他筹资政策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兵役、申请条件和程序与专科生基本相同,补助标准不高于每个学生每年12000元。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档案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交学费和杂费,以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资助,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01

免学费和杂费

公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未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扶贫帮扶学生)免交学费和杂费。经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招收的符合免杂费政策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杂费标准给予资助。

02

国家拨款

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2000元。

03

地方政府资助

一些地区出台了诸如地方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免费等政策。

04

学校补贴

学校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设立学校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05

社会援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以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辅以在职实习、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补助金。

0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励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2万名,奖学金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6000元。

02

免学费

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学费(艺术类表演类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不含住宿费)执行。

03

国家拨款

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经济困难学生正式入学。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比例根据规定确定。六盘山区、西藏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南疆四省四州藏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均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04

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到企业等单位实习,获得一定报酬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05

学校补贴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学校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06

社会援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01

免学费和杂费

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免交学费和杂费。

02

免费教科书

义务教育阶段向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新生免费提供一本正版学生词典。

03

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贴

补贴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制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

04

营养改善计划

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和膳食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800元。营养餐的地方试验应根据当地情况进行。

学前儿童补贴政策

根据“地方优先,中央补助”的原则,学前教育补助政策因地制宜。

01

政府资助

资助接受全纳学前教育的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包括有固定卡家庭的儿童、低收入家庭的儿童、特困援助和支助家庭的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

02

幼儿园补贴

幼儿园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降低收费和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03

社会援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帮助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包容性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