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创业挣钱 > 什么是三资企业(徐克达)

知识点

什么是三资企业(徐克达)

外资企业不同于外企。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而外企则完全是外国机构。我们来看看细节。

什么是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在中国设立的三种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事一定经营活动,由一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外资企业分类

1。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也叫中外合资。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中国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的特点:

(一)合营企业按合同规定持有股份,但只有出资证明书,不发行股份。所以不同的外资股份制公司都有一个控股问题,谁在公司的股份多,谁就控制了公司的经营权。

(2)外国规定外国投资者只能占不到49%的股份,而国内投资必须占51%以上。中国的规定与外国不同。对于外资合资企业的股份,只有下限不低于25%,没有明确的上限。

(3)注册资本与总投资有一定比例。总投资不足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应等于总投资的70%;此外,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也不负责偿还整个经营过程中各方认缴资本的本息。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经济责任以各自出资为限。

⑸外国投资者的利润和合法收入必须以外汇汇出,这就要求在合同中规定产品的出口比例,在操作中强调外汇收支平衡。

2。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又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投资条件、收益分配、风险责任和经营方式,按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举办的非股权经济组织。合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为实施某一项目或共同开展某一经济活动而成立的非法人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一般由中方合作者提供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劳动力或现有工厂、设备及相应的水电设施;外国伙伴提供资金、先进设备、技术和材料。

中外合资企业的特点:

(一)中外合营者以法人身份签订合作企业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方式和分配比例分配收入。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以是不具有独立资格的合资实体。

(2)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各方提供的合作条件。投资股份一般不会折算成货币,利润也不会按照各方的投资金额进行分配。合作期满后的利益分配、风险和债务分担、企业管理办法和清算办法,由合同约定。

(3)提供合作条件的合作企业注册方式有两种:一是外国合作者无息提供的资金、设备加上中方投入的少量现金为注册资本;二、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转换为投资本金作为注册资本。目前我们选择第二种方式。

(四)合营企业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投资,在合营企业未到期期限内,仍应按原投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否则,合资企业还本后亏损,就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3。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也叫外商独资企业。指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特点:

(1)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注册,法定地址在中国,大部分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因此,凡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法人要求的,均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⑵中国目前的外资企业只是相对于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因为它不一定只有一个投资者,它可以是几个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的持有外资企业的公司,所以它不同于国际上通常所说的。独资企业”。

(三)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是由外国投资者自己投资经营的,不能直接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所以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是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进技术型企业或外向型企业。

⑷外资企业的主要特点是:自我投资、自我管理、自我融资、自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