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消防监督划归应急管理部,属于行政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队、武警森林大队退出现役,建制划入急诊科组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
根据急诊科消防救援局网站,急诊科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和森林消防队两个国家级综合应急救援队,承担相关的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并设立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和森林消防队的领导和指挥机构。